經文:約翰壹書1:1-4。
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,就是我們所聽見、所看見、親眼看過、親手摸過的。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,我們也看見過,現在又作見證。將原與父同在,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。
3 我們將所看見、所聽見的傳給你們,使你們與我們相交。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。
4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使你們(有古卷:我們)的喜樂充足。
3 我們將所看見、所聽見的傳給你們,使你們與我們相交。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。
4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使你們(有古卷:我們)的喜樂充足。
大綱:
引言:
一、信仰需要去經歷--傳揚所經歷的信仰 (約一1:2-3)。
二、經歷神的屬性:
A.神是光(約一1:5)。
約一1:5「神就是光,在祂毫無黑暗。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、又報給你們的信息。」
B.神是愛(約一4:16)。
約一4:16 「神愛我們的心,我們也知道也信。神就是愛;住在愛裏面的,就是住在神裏面,神也住在他裏面。」
三、活出神的屬性--彼此相通相愛(約一1:3;3:11)。
約一3:11「我們應當彼此相愛。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。」
四、活出神屬性的結果--得著滿足得喜樂(約一1:4)。
五、結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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