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12月 08, 2012

(2012/12/9) 主日信息 : 經歷神 ~ 黃懷德牧師



經文:約翰壹書11-4
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,就是我們所聽見、所看見、親眼看過、親手摸過的。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,我們也看見過,現在又作見證。將原與父同在,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。
3
我們將所看見、所聽見的傳給你們,使你們與我們相交。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。
4
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使你們(有古卷:我們)的喜樂充足。

大綱:
引言:
一、信仰需要去經歷--傳揚所經歷的信仰 (約一12-3)。

二、經歷神的屬性:
A.神是光(約一15)。
約一1:5「神就是光,在祂毫無黑暗。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、又報給你們的信息。」

B.神是愛(約一416)。
約一4:16 神愛我們的心,我們也知道也信。神就是愛;住在愛裏面的,就是住在神裏面,神也住在他裏面。

三、活出神的屬性--彼此相通相愛(約一13311)
約一3:11「我們應當彼此相愛。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。」

四、活出神屬性的結果--得著滿足得喜樂(約一14)。

五、結語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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