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5月 10, 2009

主日証道        媽!有妳真好!    林傅芝蘭師母

經文:
箴31:28-29「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,她的丈夫也稱讚她。說:才德的女子很多,唯獨你超過一切。」
弗6:1-3「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“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”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

大綱:
一、凡事獻上感恩:
弗5:20「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的名,常常感謝父神。」
林後9:15「感謝神,因祂有說不盡的恩賜。」

二、修復親子關係:
瑪4:6a「祂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,兒女的心轉向父親。」
箴23:25「你要使父母歡喜,使生你的快樂。」

三、守護代禱全家:
詩5:3「耶和華啊!早晨祢必聽我的聲音,早晨我必向祢陳明我的心意,並要儆醒。」
耶利米哀歌2:19「夜間,每逢交更的時候,要起來呼喊,在主面前傾心如水。你的孩童在各市口上受餓發昏,你要為他們的性命向主舉手禱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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