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2月 28, 2009

主日信息 同享主的筵席 鄒仁鴻牧師

I、領受主耶穌十字架之約〈林前11:23-26〉:

Ⅱ、吃愛筵當謹慎〈11:17-22、27-33〉:分黨分派?分門別類?

Ⅲ、有智慧的吃喝〈10:23-33〉:吃尾牙?吃拜拜?傳福音?

Ⅳ、逃避廟會的吃喝〈8:1-13,10:14-22〉:知識與愛心;邪魔的筵席。

Ⅴ、金句:
A、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     ;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      。無論何人,不要求自己的     ,乃要求別人的     。」〈林前10:23-24〉
B、「所以你們或   或   ,無論作什麼,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。」〈林前10:31〉
C、「…     是叫人自高自大,惟有      能造就人。」〈林前8:1〉
D、「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,就是      ;萬物都本於祂,我們也歸於祂。並有一位      ,就是耶穌基督;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,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。」〈林前8:6〉
E、「你們所遇見的      ,無非是人所能受的。上帝是      的,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。在受試探的時候,總要給你們開一條      ,叫你們能忍受得住。」〈林前10:13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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