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12月 14, 2008

主日証道     拒絕怨恨,選擇饒恕 朱天賜傳道

經文:以弗所書 4:26~32
26 生氣卻不要犯罪;不可含怒到日落,
27 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。
28 從前偷竊的,不要再偷;總要勞力,親手做正經事,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。
29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,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,叫聽見的人得益處。
30 不要叫 神的聖靈擔憂;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,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。
31 一切苦毒、惱恨、忿怒、嚷鬧、毀謗,並一切的惡毒,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;
32 並要以恩慈相待,存憐憫的心,彼此饒恕,正如 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。
大綱:
1. 認罪。
2. 要尋求主,接受主的醫治。
3. 決志去饒恕。
4. 感謝上帝。
5. 祝福對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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