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11月 13, 2006

饒 恕          孫伯堅.黃小冬牧師夫婦
經文:馬太福音18:21-33
21 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」
22 耶穌說:「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23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,
24 才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,
25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,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。
26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,說:『主啊,寬容我!將來我都要還清。』
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
28 那僕人出來,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,便揪著他,掐住他的喉嚨,說:『你把所欠的還我!』
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,說:『寬容我吧!將來我必還清。』
30 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監?,等他還了所欠的債。
31 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,就甚憂愁,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;
32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,對他說:『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;
33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?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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