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5月 07, 2005

母親節見証 黃胡慕珍姐妹

1.信主的過程(詩40:2-3):
「祂從禍坑裡,從淤泥中,把我拉上來,使我的腳立在磐石上,使我腳步穩當。
祂使我口唱新歌,就是讚美我們神的話。許多人必看見而懼怕,並要倚靠耶和華。」

2.神的愛臨到我(耶1:5):
「我未將你造在腹中,我已曉得你;你未出母胎,我已分別你為聖;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。」

3.神的引領(但4:2-3):
「我樂意將至高的神向我所行的神蹟奇事宣揚出來。
祂的神蹟何其大!祂的奇事何其盛!祂的國是永遠的;祂的權柄存到萬代!」

4.我要愛主更深(詩40:8,耶15:16):
「我的神啊,我樂意照?的旨意行;?的律法在我心裡。」
「耶和華─萬軍之神啊,我得著?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;?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,因我是稱為?名下的人。」

5.要領孩子們歸主(弗6:1-4,箴22:6,23:22):
「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」
「教養孩童,使他走當行的道,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。」
「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;你母親老了,也不可藐視她。」

※結論:箴23:25「你要使父母歡喜,使生你的快樂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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