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、第一個亞當的禮物:
1、使我們有生命(創 2:7)。
2、使我們有上帝的形像和樣式(1:27)。
3、使我們有管理的能力與工作(1:26)。
4、使我們墮落、死亡(創 3:17-19;羅 5:12-13)。
※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(出 20:12)
Ⅱ、第二個亞當的禮物:
1、罪&死的拯救:一人過犯,一人恩典;一次過犯,一次義行;一人悖逆,一人順從(羅 5:15-19)。
2、基督之靈的內住(8:9-11)。
3、領受天上的恩賜(弗 4:7-8)。
※「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」(5:21)
Ⅲ、使徒保羅的禮物:
1、信(1-4章)、望(5-11章)、愛(12-16章)。
2、教會的建立、建造(猶太人-外邦人)。
3、神學的核心:上帝(153次)、律法(72次)、基督(65次)、罪(48次)、主(43次)、信心(40次)。
※「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」(5:19)
Ⅳ、我們的禮物:
1、送紅包、中信月刊、蒲公英月刊…。
2、聖經的話(3:1-2)。
3、上帝與你的特殊關係(5:1-2)。
4、瞎子的嚮導(2:19)。
5、黑暗中人的亮光(2:19)。
6、無知人的指導~知識和真理(2:20)。
7、年輕人的老師(2:20)。
※「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。…」(1:16)
星期六, 1月 21, 2012
星期日, 1月 15, 2012
(2012/1/15) 主日信息 : 因信稱義者的服事!~ 鄒仁鴻牧師
I、理監事就職禮:在上帝的愛中服事:「…患難生忍耐;忍耐生老練;老練生盼望。盼望不至於羞恥,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。」(羅5:3-5)
Ⅱ、先祖的服事:
A、屬靈之父的服事:「亞伯拉罕信上帝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(4:3)
B、大衛王的服事;「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」(4:7-8)
C、主耶穌的服事:「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 。」(4:25)
D、使徒保羅的服事:「我不以福音為恥,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;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(希臘)人。」(1:16)
Ⅲ、我們的服事:傳福音給~
A、拜偶像,不敬拜上帝的世界(1:18-23):
B、“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”的社會(1:24-32):
C、彼此論斷的團體(2:1-11):
Ⅳ、金句:
「將患難、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;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卻將榮耀、尊貴、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;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因為上帝不偏待人!」(2:9-11)
Ⅱ、先祖的服事:
A、屬靈之父的服事:「亞伯拉罕信上帝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(4:3)
B、大衛王的服事;「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」(4:7-8)
C、主耶穌的服事:「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 。」(4:25)
D、使徒保羅的服事:「我不以福音為恥,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;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(希臘)人。」(1:16)
Ⅲ、我們的服事:傳福音給~
A、拜偶像,不敬拜上帝的世界(1:18-23):
B、“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”的社會(1:24-32):
C、彼此論斷的團體(2:1-11):
Ⅳ、金句:
「將患難、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;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卻將榮耀、尊貴、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;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因為上帝不偏待人!」(2:9-11)
星期六, 1月 07, 2012
(2012/1/8) 主日信息 : 走過死亡的信心 ~ 朱天賜傳道
※經文:羅馬書3:21~31
「21 但如今,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:
22 就是 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
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 神的榮耀;
24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地稱義。
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 神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
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27 既是這樣,哪裏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。用何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嗎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
28 所以(有古卷:因為)我們看定了: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
29 難道 神只作猶太人的 神嗎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嗎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 神。
30 神既是一位,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
31 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?斷乎不是!更是堅固律法。」
※大綱:殘酷的人生驚奇,十字架唯有憑相信。
「21 但如今,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:
22 就是 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
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 神的榮耀;
24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地稱義。
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 神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
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27 既是這樣,哪裏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。用何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嗎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
28 所以(有古卷:因為)我們看定了: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
29 難道 神只作猶太人的 神嗎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嗎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 神。
30 神既是一位,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
31 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?斷乎不是!更是堅固律法。」
※大綱:殘酷的人生驚奇,十字架唯有憑相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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