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10月 26, 2009

主日信息 復興的火種 林俊安傳道

經文:撒迦利亞書8:6-13, 20-22、以賽亞書1:9, 10:20、羅馬書9:27, 11:5
大綱:
一、餘民是復興的火種(亞8:6、賽1:9、羅9:27):
亞8:6 「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到那日,這事在餘剩的民眼中看為希奇,在我眼中也看為希奇嗎?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」
賽1:9 「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,我們早已像所多瑪、蛾摩拉的樣子了。」
羅9:27 「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: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,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。」
「餘民」是一群蒙神保守,未曾 於世界,願意 跟隨神,領受並付出 、 蒙受 的人。

二、餘民被揀選的理由(亞8:7-8、賽10:20, 46:3、羅11:5):
亞8:7-8 「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我要從東方從西方救回我的民。我要領他們來,使他們住在耶路撒冷中。他們要作我的子民,我要作他們的神,都憑誠實和公義。」
賽46:3 「雅各家,以色列家一切餘剩的要聽我言:你們自從生下,就蒙我褓抱,自從出胎,便蒙我懷搋(ㄔㄨㄞ )。」
賽10:20 「到那日,以色列所剩下的和雅各家所逃脫的,不再倚靠那擊打他們的,卻要誠實倚靠耶和華─以色列的聖者。」
羅11:5 「如今也是這樣,照著揀選的恩典,還有所留的餘數。」
餘民被揀選是出於神的 、 、 、
及人心存 、 和

三、神應許餘民要蒙福(亞8:9-13):
8:11 「但如今,我待這餘剩的民必不像從前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」
8:12 「因為他們必平安撒種,葡萄樹必結果子,地土必有出產,天也必降甘露。我要使這餘剩的民享受這一切的福。」
8:13 「猶大家和以色列家啊,你們從前在列國中怎樣成為可咒詛的;照樣,我要拯救你們,使人稱你們為有福的(或譯:使你們叫人得福)。你們不要懼怕,手要強壯。」
8:20 「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將來必有列國的人和多城的居民來到。」
8:21 「這城的居民必到那城,說:我們要快去懇求耶和華的恩,尋求萬軍之耶和華;我也要去。」
8:22 「必有列邦的人和強國的民來到耶路撒冷尋求萬軍之耶和華,懇求耶和華的恩。」
神應許給的福氣:1. 神不再 我們的 ;2. 享受
3. 因我蒙福。

星期四, 10月 22, 2009

主日信息 在那天~歸上帝為聖!(撒迦利亞書14章)

I、前言:
世界的末日或上帝的降臨?被動的等待或積極地預備?你是屬世界的?還是屬上帝的?
Ⅱ、各樣時期的預備:
A、審判日子的預備(1-3;太24:15-19):
B、逃跑日子的預備(4-5;太24:20-22、36):
C、永遠是白晝的預備(6-7;太24:23-28):
D、活水奔流的預備(8-12;約4:10-14;啟21:6):
E、爭戰得勝的預備(13-19;啟20:11-15):
F、聖化歸主的預備(20-21;啟21:21-27):
Ⅲ、你如何面對?
A、你喜歡面對什麼樣的日子?你如何預備?
B、你曾經驗過那些刻骨銘心的日子?
C、你如何以分別為聖的態度來過生活?

星期日, 10月 11, 2009

主日信息 神愛世人 葉文漢牧師

※經文:約翰福音三:16
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
※金句:羅馬人書八:32
「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?」
※引言:何謂最大的愛
※本論:
一、神愛世人是無與倫比的愛。
二、叫一切信祂的是無所不愛的恩典。
三、不至滅亡、反得永生是無遠弗屆的盼望。
※結論:相信者擁有得勝的人生:
羅馬人書八:31-39
31 既是這樣,還有甚麼說的呢? 神若幫助我們,誰能敵擋我們呢?
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?
33 誰能控告 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 神稱他們為義了(或譯:是稱他們為義的 神嗎)。
34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裏復活,現今在 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(有基督....或譯:是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裏復活,現今在 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)。
35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難道是患難嗎?是困苦嗎?是逼迫嗎?是飢餓嗎?是赤身露體嗎?是危險嗎?是刀劍嗎?
36 如經上所記: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;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。
37 然而,靠著愛我們的主,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。
38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,是生,是天使,是掌權的,是有能的,是現在的事,是將來的事,
39 是高處的,是低處的,是別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;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。

星期日, 10月 04, 2009

主日信息   寶貝你的婚約~以斯拉記9-10章 鄒仁鴻牧師

I、守餐念主:遵守逾越節的喜樂(拉6:19-22)。
Ⅱ、不忠於婚約的歷史教訓:所羅門的分裂王國(王上11:1-13;s.出34:11-16;申7:1-4;林後6:14)
Ⅲ、不忠於婚約的危機(拉9:1-4):混雜的聖潔種族。
Ⅳ、結婚、離婚、再婚(唐佑之牧師著):
A、黑白分明的聖經原則:
1.婚姻是上帝設立的,人不可廢除(太19:6;可10:9)。
2.離婚是禁止的:摩西因人的心硬而准許離婚,但起初並非這樣(太19:8)。
3.再婚也不准許:「凡休妻另娶的,就是犯姦淫,辜負他的妻子;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(可10:11-12;太5:32,19:9,路16:18)。
4.離婚與再婚者都不適宜作傳道、長老、執事(提前3:2.12;多1:6)。
B、為了救恩(拯救)的灰色地帶(何2-3章;林前7章):
1.家庭暴力:離婚?分居?
2.另一伴不忠:離婚?分居?復合?再婚?
3.信主前的離婚、再婚:既往不咎;不擔任牧職、長老、執事。
4.婚前性關係、同居、色情:馬上終止。
Ⅴ、應用:
A、教會是基督的新婦(啟21:2.9),我們要持守婚姻的聖潔。
B、成長是要付代價的,我們要參加雙翼系統的基礎訓練。